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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3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年04月14日 点击数:

    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激励我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、团干部为推动学校发展而奋斗,校团委决定在今年“五四”期间集中表彰一批“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”和“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评选范围

      学院各年级团组织和注册团员。

 

二、名额分配

      我院本科生可以评选1个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和11个优秀团员。

 

三、申报条件

 

(一)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

      1.认真贯彻执行“五四红旗团委”标准,重视理论学习,坚校团委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班子建设好,主题活动好,支部建设好,活动阵地好,积极创新,工作制度规范,工作机制健全。

      2.大力推进团建创新,在团的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创业、志愿服务、校园文化活动等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,团员参与踊跃,工作成绩显著。

      3.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共青团工作,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,开通单位团委、团总支新媒体平台,发布原创话题等,在青年中有较强影响力。

      2013 年获得同类表彰的单位不重复参评。

 

(二)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

      1.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,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能力强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。

      2.工作活跃,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,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。积极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与校园文化活动,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。

      3.认真做好“推优入党”、收缴团费、团课学习、微博建设等方面工作。在2013 年围绕“我的中国梦”、“学雷锋”等开展主题团日活动,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
     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推荐比例为基层团支部总数的 8%,上一年度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增加 1 个推荐名额(名额未列入附件的分配表中,自行增加)。“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”从本次获奖集体中评选产生。

 

(三)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(团总支)书记

      1.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理想信念坚定。品德高尚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。

      2.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工作,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。为同学办实事、解难事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,3.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,评奖年度无挂科,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%,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 分以上;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,专业知识扎实,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。

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。学院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,占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。

 

(四)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

      1. 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理想信念坚定。品德高尚,在一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。

      2.履行团员义务,执行团的决议,遵守团的纪律,带头参加社会实践、课外学业学术科技活动、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,并取得优秀成绩,为集体获得荣誉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      3.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,评奖年度无挂科,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%,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 分以上;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,专业知识扎实,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,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。

      优秀共青团员的政治面貌一般应为共青团员,保留团籍的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10%。十佳共青团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,保留团籍党员不推荐。名额划分为单位团员数的 3%。“厦门大学十佳共青团员”从本次获奖个人中产生。

 

(五)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

      1.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忠诚党的事业,理想信念坚定,密切联系青年,竭诚服务青年。

      2.参与共青团工作不少于2 年,热爱团的岗位,勇于承担团的工作,积极带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、学业学术科技、志愿服务、校园文化等全团重点工作,指导学生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中进行了新的实践,取得实效。

      前两年获评本奖项的个人不再重复参评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校评选10名。

 

四、评选要求和流程

      1.学院团委在评优工作前,要认真整肃团支部纪律,开展团支部委员会群众评议,对不合格的团支部委员会进行重新选举。

      2. 学院团委要认真开展团员意识教育,对优秀和合格团员进行团籍注册。对于在过去一年中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团员应评为不合格团员,教育帮助后再行注册:违反《团章》规定,不遵守团的纪律、不履行团员义务的;违法乱纪或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的;违反团内规定的。

      3.五四红旗团委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、十佳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经学院党、团组织推荐,校团委组织考核、评审。以上奖项需填写申报表(附件4),并提交1000字的事迹材料。

      4.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团支部(团总支)书记、优秀共青团员由学院团委负责考评。学院可自行设计评选细则和方式,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,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。评选结果需公示3 天,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。

      5.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,实事求是,发扬民主,宁缺勿滥,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征求所在学院党组织的意见,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。

      6.申报时间:申报表和事迹材料(含电子版)于 4月17之前报送各班团支部书记。各类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要求按期上交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各班团支部书记请于4月18将民主评议及申请材料提交至办公室B206-1张老师。

 

附件1:厦门大学班级民主评议表.doc

附件2:相关表格.doc

 

共青团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/国际学院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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